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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mune TCM 个人资料保护声明

Komune TCM Healthcare Sdn. Bhd 及其子公司与业务单位(统称“Komune TCM”)尊重并致力于保护您的个人资料及隐私权。在本《个人资料保护声明》中,“我们”、“本公司”或“我们的”均指 Komune TCM;“您”或“您的”包括您本人以及任何由您向 Komune TCM 提供其个人资料的第三方人士。

您的资料控制方为:Komune TCM Healthcare Sdn. Bhd

本声明说明我们如何依据《2010年马来西亚个人资料保护法令》(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2010,“PDPA”)收集、处理及管理您的个人资料,包括您的敏感个人资料。请注意,Komune TCM 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修订本声明。任何修订或更新版本将刊登于我们的官方网站或通过电邮通知。

我们可能收集及处理 18 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若您未满 18 岁,请在向 Komune TCM 提供个人资料前,取得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之同意。如我们发现未经家长或监护人同意而收集未成年人个人资料,我们将删除相关资料。若您认为我们可能持有任何未经家长或监护人同意而收集的未成年人资料,请通过下方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您的敏感个人资料(例如您的身体或精神健康状况、生物识别数据等)以及您的医疗资料(例如病患病史、诊断报告、过敏记录等),除非已获得您明确的书面同意,否则不会向任何单位或第三方分享或披露,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允许。

1. 个人资料

1.1 个人资料类别

“个人资料”指任何与您本人或与您相关的第三方有关之资料,该等资料系为下文第 2 条所列明之目的而由 Komune TCM 收集或提供予 Komune TCM。

我们可能处理可识别您身份之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NRIC)、联系方式、财务及银行账户资料、医疗记录及相关健康资料、您所提供的家属、亲属或第三方资料、您对本公司产品及服务之偏好、CCTV/安全录像资料、定位追踪/GPS 资料、本公司网站所列明之其他类型资料、以及您通过以下渠道向 Komune TCM 提供之所有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

  1. Komune TCM 官方网站及其关联之第三方网站;
  2. Komune TCM 手机应用程序;
  3. Komune TCM 电子表格;
  4. Komune TCM 实体表格;
  5. 电邮;及/或
  6. 社交媒体及通讯平台。

1.2 个人资料来源

(1) 病患或潜在病患/顾客,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 Komune TCM 可能直接向您收集个人资料,或在下列情况下间接收集:通过您的合法代表(包括家属或近亲);通过代理人(例如医疗旅游代理、保险公司);通过您的雇主。当您、您的合法代表、代理人及/或雇主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线上方式或于公共场所或本公司场所提交之实体表格)向我们提交查询、申请及/或注册表格时,我们将收集相关个人资料。此外,您使用本公司网站时,我们亦可能通过 Cookies 收集您的个人资料。

(2) 独立顾问或潜在独立顾问: 当您及/或猎头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线上或实体方式)向我们提交查询表格、申请表格或履历资料时,Komune TCM 可能直接或间接收集您的个人资料。此外,我们亦可能通过网站 Cookies 收集相关资料。

(3) 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 当您参与项目投标,或通过线上或实体方式向我们提交查询表格及/或信用申请表格时,Komune TCM 可能直接向您收集资料,或通过您的雇主或信用评估机构间接收集资料。此外,我们亦可能通过网站 Cookies 收集相关资料。

1.3 必须提供之个人资料

除非另有说明,相关表格中所要求之所有资料均为必须提供之资料。如您未能提供该等必须资料,我们将无法处理您的申请及/或向您提供相关服务。

2. 收集及进一步处理(包括披露)个人资料之目的

对于病患或潜在病患/顾客、病患或潜在病患/顾客之父母或监护人、独立顾问或潜在独立顾问、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Komune TCM 收集及进一步处理(包括披露)您的个人资料,乃基于法律规定或许可之需要,以及为落实您所要求之商业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目的:

  • 处理您所申请或要求之医疗产品及服务;
  • 协助您参与任何比赛或活动;
  • 管理及就本公司之服务及/或活动与您进行沟通;
  • 促进您于 Komune TCM 之医疗执业活动,包括为同行评审目的与 UOA 体系内之其他独立顾问共享您的个人资料;
  • 管理及就您的医疗执业事务与您沟通;
  • 处理您的信用账户申请;
  • 评估您的信用状况;
  • 管理及执行您的商业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服务合同、寄售协议等);
  • 处理与您相关之付款事项;
  • 保险用途;
  • 以符合健康与安全标准之方式管理及营运本公司场所;
  • 进行内部调查、审计或安全用途;
  • 进行内部统计分析及病患案例研究分析;
  • 进行及支持内部市场分析,包括分析病患/顾客之行为模式、选择、习惯,以及其与 Komune TCM 关联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及联属公司之间之互动;
  • 将个人资料收集及储存于可供 Komune TCM 关联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及联属公司查阅之中央资料库;
  • 创建及提供个性化产品及服务,以提升您的客户体验;
  • 提供更无缝之客户体验;
  • 支持产品及服务之研发与创新;
  • 储存及执行数据分析流程;
  • 改进本公司之产品与服务;
  • 与第三方或商业合作伙伴进行积分匹配,以向您推广及营销产品及服务;
  • 与商业合作伙伴合作向您推广及营销产品及服务;
  • 遵守 Komune TCM 在业务运营中之法律及监管义务;
  • 就我们认为您可能感兴趣之产品、服务、活动、促销、广告及营销资料与您联系;
  • 向您发送节庆问候、特别日子祝福或类似通讯;
  • 允许第三方就其广告、促销或营销活动与您联系;
  • 确保本公司网站内容以最有效之方式呈现予您及您的电脑及/或设备;
  • 以及 Komune TCM 内部档案管理用途。

若您已同意接收 Komune TCM 之营销或推广资讯,您可随时选择取消接收相关营销或推广资料。

数据分析处理

我们可能为分析及评估用途使用及共享您的资料,以了解本公司产品及服务之使用情况,从而改进产品及服务,向您提供更个性化之产品与服务,以及提升整体客户体验。

例如:我们可能分析您对所购买产品及服务之选择与偏好,以向您发送针对性广告及推广资料;我们亦可能处理您与广告互动之相关资料,以协助我们及广告商了解不同广告活动之成效。

3. 个人资料之披露

3.1 第三方类别

根据法律规定、相关合约或商业关系之需要,或为实现上述第 2 条所列之收集及进一步处理(包括披露)个人资料之目的(或与该等目的直接相关之用途),您的个人资料可能披露予相关第三方(无论该等第三方位于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该等相关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

  1. 专业顾问及企业服务提供者,包括审计师、律师、公司秘书及顾问;
  2. 广告及市场推广合作伙伴;
  3. 付款处理机构;
  4. 云端及数据托管服务提供者;
  5. 客户支援及通讯服务提供者;
  6. 市场研究及调查机构;
  7. 物流及运输合作伙伴;
  8. 社交媒体平台;
  9. 商业合作伙伴及联属网络,包括第三方私人医疗机构;
  10. 数据分析及追踪服务提供者;
  11. 曾在 Komune TCM 接受治疗之外籍病患所属国家之相关大使馆;
  12. 其他服务提供者及机构,包括印刷公司、会议/培训/活动主办单位、旅行社、保险公司、承包商、产业管理公司、信用评估机构(包括债务追讨机构)、数据中心或实验室;
  13. 执法机构,包括本地警方;
  14. 相关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地方政府、政府医疗机构及行业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Bank Negara Malaysia)、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Bursa Malaysia Berhad)、卫生部(Ministry of Health)、教育部(Ministry of Education)、工程部(Ministry of Works)、内陆税收局(LHDN/IRB)、公积金局(KWSP/EPF)、个人资料保护专员、马来西亚医疗旅游理事会(MHTC)、社会保险机构(SOCSO)、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马来西亚统计局;
  15. 相关认证机构,例如马来西亚医疗质量协会(MSQH);
  16. Komune TCM 旗下独立顾问及专科医生;
  17. 在职前健康筛查之情况下,相关病患之雇主或潜在雇主。

如发生潜在、拟议或实际之业务出售、资产处置、收购、合并或重组(以下简称“交易”),您的个人资料可能因该等交易而需披露或转移予第三方。您在此确认并同意,该等披露或转移可能发生,并授权 Komune TCM 向相关交易方及其顾问或代表披露您的个人资料。

3.2 个人资料之跨境转移

若上述第 3 条所列之任何第三方(包括我们的服务提供者或商业合作伙伴)位于马来西亚境外,或其数据处理设施设于马来西亚境外,我们可能有必要将您的个人资料转移至马来西亚以外之国家。

您在此同意,我们可为上述第 2 条所列目的,将您的个人资料转移至马来西亚境外之相关第三方。

我们将采取必要及合理之措施,确保该等第三方(无论位于马来西亚境内或境外)在合约上受约束,以按照与马来西亚适用法律相当之标准保护您的个人资料,并仅可在我们的指示下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4. 网站

4.1 链接至其他网站

本公司网站可能提供链接至其他网站,乃为方便您获取资讯及提升使用便利。该等第三方网站可能设有其自身之隐私政策或个人资料保护声明。若您访问任何链接网站,我们建议您自行查阅其隐私政策。Komune TCM 对该等链接网站之内容或您对该等网站之任何使用行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2 启用定位功能之产品或应用程序

若您使用启用定位功能之产品或应用程序,该等产品或应用程序可能向我们传送您的定位资料。除为提供您所要求之相关服务外,我们不会使用该等定位资料作其他用途。定位功能为自愿选择(opt-in)机制,您可自行决定是否启用,并可随时关闭相关功能或卸载应用程序。部分手机应用程序可能使用 Google Analytics 或类似工具,以协助我们通过改进产品、服务及应用程序版本,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所收集之资料不会直接识别您的个人身份,但可能以匿名方式显示:您最常使用之服务及功能;您所使用之设备类型及硬件特征;下载国家及语言。

4.3 Cookies(网络浏览记录档案)

在处理您的资料过程中,本公司可能使用 Cookies。Cookie 为由本公司服务器存储于您的电脑及/或设备记忆体中的文本文件。当您的电脑及/或设备与本公司服务器通讯时,该文本文件之副本将被传送。我们使用 Cookies 以识别您的身份。在您访问本公司网站期间,我们亦可能收集以下资料:

  • 您访问本公司网站各网页之日期及时间;
  • 您进入本公司网站前所浏览之网页网址(Referrer URL);
  • 您所使用之浏览器类型及您浏览之网页;
  • 或您的 IP 地址。

部分网页可能要求您提供有限之个人资料,以便使用特定服务(例如系统登入资料、电邮地址及联络方式等)。该等个人资料仅会用于其指定用途,即回应您的讯息或提供您所要求之服务。

5. 查阅及更正个人资料之权利

在法律允许及若干豁免情形之约束下,您有权查阅及更正本公司所持有之您的个人资料。我们将尽合理努力确保您的个人资料准确及保持最新状态。因此,如您的资料有所变更,敬请您主动通知本公司。

6. 数据安全

本公司已采取合理之实体、技术及行政措施,以保障您的个人资料免于意外遗失,以及未经授权或意外之存取、使用、更改或披露。您向我们提供之所有资料均储存于本公司之安全服务器内。本公司所实施之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在员工获准存取个人资料前,将其登记于相关系统/登记册;
  2. 于员工辞职、终止雇佣关系、合约终止,或因 Komune TCM 组织调整而不再涉及相关职务时,立即终止其个人资料存取权限;
  3. 控制及限制员工于收集、处理及储存个人资料系统之存取权限;
  4. 为获授权员工提供用户识别码(User ID)及密码以存取个人资料;
  5. 当获授权员工不再负责处理个人资料时,立即终止其用户识别码及密码;
  6. 建立实体安全程序,包括:
    • 管控数据储存场所之出入;
    • 将个人资料存放于适当及不暴露于实体或自然风险之安全环境;
    • 在必要情况下于数据储存场所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 在必要情况下提供 24 小时安全监控;
  7. 更新备份及数据恢复系统,以及防毒软件,以防止个人资料遭受入侵;
  8. 保护电脑系统免受恶意软件攻击,以防止个人资料遭受威胁;
  9. 除非已获得 UOA 高层管理层之批准并已实施适当保障措施,否则禁止通过可移动储存设备或云端计算服务转移个人资料;
  10. 在已获 UOA 高层管理层批准及实施适当保障措施之情况下,记录任何通过可移动储存设备或云端计算服务进行之资料转移;
  11. 确保通过云端计算服务转移个人资料时,符合马来西亚个人资料保护原则及相关国家之个人资料保护法律;
  12. 定期保存个人资料存取记录,并在个人资料保护专员指示时提交相关记录;
  13. 确保所有涉及处理个人资料之员工始终维护资料当事人之资料机密性;
  14. 与本公司委任之任何第三方签订合约,以规范其个人资料处理活动。

本公司亦确保任何储存或处理您个人资料之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已实施相当及可接受之安全标准。

尽管本公司已尽最大努力保护您的个人资料,惟透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方式传输资料并非完全安全。因此,对于您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其他电子传输方式所传送之个人资料之安全性,本公司无法作出绝对保证。

7. 个人资料之保留期限

本公司仅在具备合法依据之情况下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您的个人资料将仅在为达成本声明所述目的所必需之期间内予以保存。于该等目的达成后,如无继续保存之必要,本公司将确保您的个人资料被删除或销毁。

为妥善管理及删除本公司所储存之个人资料,我们已实施以下措施:

  1. 建立个人资料销毁记录系统,并定期保存相关记录;在个人资料保护专员指示时,可提交相关记录;
  2. 定期审查数据库,并删除不再需要之个人资料;
  3. 为非活跃资料制定并维持个人资料销毁时间表,保留期限为二十四(24)个月,或依照卫生部《Jadual Pelupusan Rekod Perubatan 2016》(医疗记录销毁时间表)之相关指引执行;
  4. 商业交易中所使用之个人资料收集表格,应于十四(14)日内予以销毁,惟该等表格若具有与该商业交易相关之法律效力,则不在此限;
  5. 除非已取得 Komune TCM 高层管理层授权人员之书面批准,否则禁止通过可移动储存设备或云端计算服务储存个人资料。

8. 冲突条款

如本英文版本之《个人资料保护声明》与其对应之中文版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或冲突,应以英文版本之条文为准。

本《个人资料保护声明》最后更新日期为:2026年1月12日。